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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播报 |人民日报社—中国城市网:“不诉”不能了之 行刑反向衔接让“罚当其过”
时间:2023-12-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年11月24日 中国城市网刊发

“范某、冯某等人已经缴纳了罚款,并表示今后一定遵纪守法。行刑反向衔接既做到了宽严相济,又做到了罚当其过,实现了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无缝衔接。”近日,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异地行刑反向衔接案件,衡水市武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在送达检察意见回复函时说。

2022年9月,范某、冯某等5人在武邑县辖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捉野鸡、野兔。根据衡水市涉环境、资源保护类刑事案件集中管辖的规定,该案由桃城区检察负责办理。因犯罪情节轻微,该院依法对其作出了不起诉处理。刑事检察部门依据本院制定的内部协作机制将案件线索转交该院行政检察部门办理。行政检察部门调查核实后,认为应当由武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行政处罚,遂向衡水市检察院汇报,确定了由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桃城区检察院制发检察意见书,属地检察机关武邑县检察院予以协助的办案模式。2023年10月23日,桃城区检察院、武邑县检察院联合向武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送达了检察意见书,并将相关证据材料随案移送。武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到检察意见书后依法对该5人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提高思想认识,理顺内部工作机制

今年7月以来,桃城区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要求,高效推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该院多次召开检委会专题部署,共同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审议通过了《桃城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反向衔接 加强内部协作的意见》(试行),建立刑事检察、行政检察与案件管理部门一体联动办案模式,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积极探索办案新模式,破解反向衔接异地执行难题

针对实践中存在需要异地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执行难的问题,在衡水市人民检察院的指导下,该院与武邑县检察院共同召开座谈会,探索如何跨区域制发检察意见书,并制定了《反向衔接监督工作异地协作机制》,明确两地检察机关在反向衔接工作中建立案件会商、信息共享等方面的配合机制,推进异地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高效衔接。

筛查线索,系统办案,精准监督

梳理近期办理的所有不起诉案件,分别从罪名、不起诉类型、制发检察意见书回复采纳等方面摸底清理。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监督线索,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向相关行政主管机关提出检察意见,明确期限,督促履职,共促社会治理。截至目前,已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意见7份,移送衡水市人民检察院线索2件6人。有效地解决了不刑不罚、应罚未罚问题,以检察新作为助推社会治理效能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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